关于调整2020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加分的公告
联盟各院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最新要求,现将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0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做出调整,联合测试以往有关文件内容如与本通知有冲突,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一、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 标准 | 适用 范围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南宁、桂林、柳州、梧州、北海5市城区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考生 | 15分 | 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 由联盟院校根据2020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 |
2 | 除第1项之外的其它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
3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
4 | 烈士子女考生 | 10分 | ||
5 | 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的考生 | 25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3、只认可考生在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 |
6 | 退役士兵考生 | 50分 | ||
7 |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50分 |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 |
8 |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25分 |
二、说明:
①表中加分项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
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
单独/对口招生联合测试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