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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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3 10:15:47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章程

自主招生是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试点工作,目的是建设“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测试选拔相结合,行政主管部门宏观指导、高校自主自律、社会有效监督,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试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文件的精神和规定,针对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发展纲要,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继续完善多样化入学选拔模式,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实行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综合素质良好、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较强的专业兴趣和一定特长、符合报考高等院校资格的考生,以便更好地实现高职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报名条件

1.已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的文件精神,凡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

3.按北京市文件规定,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测且取得高职(统考)美术合格证。

三、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总计划900人,涉及30个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下表。农村和城市生比例1:1。

2020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学校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余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

四、报名办法

第一步 网上采集考生信息:考生须于指定时间,登录我院网站www.bitc.edu.cn,按照“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下载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

考生上传报名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

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如下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均可)。

1.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本人填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仅普通高中学籍考生上传)

4.学籍材料

高中毕业生应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需加盖学校公章);中职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应提供中职阶段学籍卡(需加盖学校公章)。

5.证书材料

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各类证书,用于初步选拔评价、免试入学、奖励加分参考依据。

6.各级各类运动员及退役士兵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也可直接邮寄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在报名期间全天接收考生的报名材料快递。

第二步 报名材料确认:我校招生工作组负责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通过学校官网对外发布审核结果。

五、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工作,自主招生选拔考试包含初步选拔、网络视频面试两个环节。

2020年自主招生总成绩由初步选拔成绩、网络视频面试成绩和奖励加分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500分。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分专业择优录取。

(一)初步选拔

初步选拔成绩总分180分,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该项成绩按180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1.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C以上)有两科以上合格者;中职阶段学籍卡中外语、德育、顶岗实习或企业实践有两科在60分以上者

2.在区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

3.在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

4.获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初级证书

5.获得北京市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

(二)网络视频面试总分300分

(三)奖励加分总分20分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奖励加分,不同类型的奖励加分可累加计算,但最多按20分纳入总成绩评定。

1.给予农村户籍考生10分奖励加分。

2.给予获得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考生10分奖励加分。

3.给予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称号考生20分奖励加分,给予其他校级优秀称号考生10分奖励加分。

4.给予具有参加体育、书法、绘画、器乐、声乐、舞蹈、表演比赛,获得过表彰或奖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10分奖励加分。

5.高中阶段参加志愿服务且持有证明材料的考生加10分。

六、考试安排

自主招生网络视频面试于5月7日-8日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公示的免试生,不必参加网络视频面试。

七、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初步选拔成绩、网络视频面试成绩和奖励加分三部分构成,总成绩满分500分。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步选拔(满分180分)+ 网络视频面试(满分300分)+奖励加分(满分20分)

八、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不必参加任何考试直接录取)。

1.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均合或获得科学技术类竞赛三等奖以上证书者。

2.中职阶段学籍卡中外语、德育、顶岗实习或企业实践成绩皆在75分以上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技能证书者。

3.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者。

4.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5.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含)以上者。

6.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

7.退役士兵。

九、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由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组、招生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选拔录取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3.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分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计划招满专业且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其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4.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5.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十、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的违纪违规情况将报市教委相关业务部门,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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