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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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 14:23:32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溪路66号

五、颁发证书名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六、学校简介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办。学校荣获首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文明单位标兵、省高校师德先进集体、省“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省“安全校园”、省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省社会公信力最佳单位等30余项荣誉称号。2017年,学校入选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 “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特色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秉承“立德、笃学、精技、致用”的校训,在提高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狠抓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特色专业,建设重点专业,发展新兴专业,突出办学特色;优化课程结构,着力打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层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把哈科技职院建成哈市盛名、龙江知名、全国有名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单独招生中的重大问题,并指导全面工作。

组  长:汤广江

副组长:丁良海、朱景虎、郑仁民、潘志龙、付丽。

成  员:龚达为、宋毅、张武卫、赵凤英、张永经、王萧丹、赵喜明、田守文、石云峰、高阳、于贵军、李淑玲、刘国有。

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八、报名

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本省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三校生及同等学力相关人员,考生报名参加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身体检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按照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现场确认、选报专业等工作。

九、拟单独招生专业

2020年拟单独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学制

学费

(元/年)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学制

学费

(元/年)

1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6000

15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6000

2

610205

软件技术

3年

6000

16

630201

金融管理

3年

6000

3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6000

17

630302

会计

3年

6000

4

610214

电子商务技术

3年

6000

18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6000

5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6000

19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6000

6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6000

20

630903

物流管理

3年

6000

7

5606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6000

21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6000

8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6000

22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6000

9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6000

23

650121

游戏设计

3年

6000

1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6000

24

660201

新闻采编与制作

3年

6000

11

600108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3年

6000

25

670411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3年

6000

12

600405

空中乘务

3年

7200

26

6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3年

6000

13

600406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3年

6000

27

620804

心理咨询

3年

6000

14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年

6000





备注:2020年拟单独招生专业、学费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十、考试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采取网上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十一、录取

(一)已经录取的学生上报黑龙江省考试院审批备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考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二)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二、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考,提交信息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在省招生办备案。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收费标准

学生录取后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与国家、省、市政策冲突时,以国家、省、市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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