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专各升本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考生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普通高职(专科)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21年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考试者除外)。

2.推荐范围。各高校按照2021年预计毕业生总人数40%的比例推荐,院系之间推荐名额可以统筹使用。参加由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双科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以推荐,推荐名额不占本校40%比例数指标,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前。

3.工作要求。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推荐和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院校负责组织,并办理考生报名手续。各推荐院校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推荐方案和报名实施办法,并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推荐报名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校推荐的考生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在校内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各推荐院校的推荐方案、报名实施办法和公开公示的网址应按时上报省招考院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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