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女子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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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4 09:06:00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豫教学【2020】14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河南女子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711          省级代码:6353

第五条 学院简介:河南女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电子商务、社会工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第六条 办学地址:郑州黄河北岸获嘉经济产业园(北校区)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院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招生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批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院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 已通过 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已通过 2020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六章 报名安排

第十六条 参加高职扩招报名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登录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报名系统(http://henz.hnnxw.com/xsbm/)进行志愿填报。学校招生办审核确认考生信息后,11月17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 测试和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自主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依据专业特点和学科要求,采用笔试、面试或实操的形式。

第十八条 测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

第十九条 测试地点:郑州市经七路22号(南校区)

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体检要求:考生身体需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学院通过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法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优助学:学院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相关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困补助和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 毕业和就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放就业报到证。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 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违者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学院地址:郑州黄河北岸获嘉经济产业园(北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0371—63939462  63838881

监督电话:0371--63931392

学院网址:henz.hnnxw.com

招生信箱:hnnzzyx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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