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高职扩招的有关要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按照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文曲路
学校简介: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毕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与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出口毗邻,交通十分便捷。占地面积740亩,建筑面积28.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装备先进,能较好地满足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需要。学校着力打造具有特色优势,服务现代农业、商贸物流业、大旅游产业、大健康产业、信息大数据产业、机械加工制造业等领域需求的相关专业,形成了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中职中技教育兼顾的办学格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580人,专任教师474人,副教授以上职称75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74人,贵州省职教名师4人。现有校内实验实训室(中心)87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83个,各类实验实训室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7000余万元,图书藏量73万余册,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执行招生工作决议。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退役军人和农民工单列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考对象及条件、报名及考试
第七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三)政治思想品德、身体条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四)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五)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
2.农民工:提供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证后,提供失业登记证明材料。
4.企业员工:持在黔务工6个月以上(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提供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证明材料。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一轮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具体流程:凡符合报考资格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到学校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同时,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选择填报我校并确认报考专业。
第二轮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视我校第一次录取情况而定。如果未完成招生计划,凡符合第一轮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报名系统密码登陆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选择填报我校并确认报考专业。未参加第一轮报名的人员须按照上述第一轮报名确认的相关要求,根据第二轮公布的缺额计划到我校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
第九条 测试
(一)测试时间:
第一轮报名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4日到我校指定考点参加测试。第二轮报名的考生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地点: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测试当天到学校审核领取准考证。
(三)测试内容:
符合初审条件考生免于文化基础测试,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是检测考生是否具备该职业的基础潜能。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预录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2.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予以免试。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予以免试。
3.特殊专业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任何残疾,具有学前教育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口齿清楚,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等,具有医学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或1年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经历。
4.体检: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预录取,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6.我校报考语种一律为英语,其他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一条 成绩计算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100分。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学生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第八章 培养模式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我校扩招的培养模式有灵活教学或单独编班在校住读两种方式,招生专业不同,培养模式不一致,考生填报我校时请认真查看我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zbjzy.cn
通讯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文曲大道
邮政编码:551700
咨询电话:0857-8330476(兼传真) 联系人:熊老师
监督电话:0857-546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