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80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简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2016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隶属于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前身为贵州省电子工业学校,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以培养电子信息技术、电气控制技术为主的国家发展与改革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学院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占地面积970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投资规模20余亿元,现有教职工458人,高级职称61人,现有在校生11000余人。学院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州贵安新区,处于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产业企业集聚中心地带,毗邻“腾讯数据中心”“华为全球数据中心”“苹果中国(贵安)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云计算贵州信息园”“中国移动(贵州)大数据中心”“中国联通贵安云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前沿阵地,是职业院校学生学习、实习及就业的典型优化模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纪委(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和监督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0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对象、时间、方法及流程
第七条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报考人员须为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方法及流程
(一)第一轮: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具体流程:意向报考我院考生可于11月1日-10日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同时,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确认报考我院专业。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我院提出报名需求;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第二轮: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1.根据第二轮公布的我院缺额计划,凡符合第一轮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考生可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选择确认报考我院相关专业。
2.未参加第一轮报名的人员须按照上述第一轮报名确认的相关要求,根据第二轮公布的缺额计划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九条 评价方式
(一)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但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校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
(三) 在第二轮录取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为准。
第十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
(一)第一轮测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09∶00至16∶00。
(二)第二轮测试时间:2020年12月2日09∶00至14∶00。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后及时关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http://zsjy.gzdzxy.cn/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一)退役军人初审报名后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拟录取。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复查由我院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并拟录取。
(二)对所有考生均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一)学费:35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
(三)代收教材费:700元/生·年。
第十三条 本次扩招免予收取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第十四条 学院学费减免政策。
(一)退役士兵实行全免费;
(二)全日制到校跟班就读的其它各类人员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三)开展灵活教学(网络教学+集中教学)的其它各类人员免收学费和住宿费,需缴纳代收教材费。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124041 88124042
邮箱:1276662722@QQ.com QQ:1276662722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州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天玑路
邮政编码: 5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