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浏览
2020-11-19 11:00:22

2020年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开设专业:会计、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技术。

六、报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0〕34 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报名条件: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以报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

七、测试形式和内容

2020年11月21日,学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校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或面谈,依据测试成绩或面谈情况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学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对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

八、录取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http://www.hgtc.org.cn上向社会公布。

3.在入学报到时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照片及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书面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4.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学费标准:4500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住宿费:600元/生/年。

5.毕业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专科学历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与高考统招考生一致)。

6.资助政策: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助学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网址:http://www.hgtc.org.cn

招生咨询电话:(0468)3593550  3593180

15146888555  18304687177  15146889688

18714639158    

十、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