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要求和我省有关工作部署,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办学类型及层次:普通全日制民办专科
第四条校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扩招专项工作中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院纪委对扩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测试形式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以报考。
第八条 测试形式
2020年11月21日,学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学院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院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或面谈,依据测试成绩或面谈情况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学院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总分相同时,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学院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2020年12月6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未完成计划专业)提出纸质入学申请,经我院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可在学院官网查询。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在入学时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书面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十五条 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制度。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考生待遇:凡被我院录取的高职扩招专项考生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省发改委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校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 998 号
邮 编:150078
网 址:http://www.hyyzy.com
招生办咨询电话:0451-84114766、84116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