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24)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学 制:三年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北国名城牡丹江市,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学院具有60年的悠久办学历史,现设有生态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家居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七个二级学院,41个专业。
为确保2020年扩招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按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扩招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扩招招生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报名条件
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已经参加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三、考试时间
1、11月20日报到,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扩招招生考试准考证;缴纳考试费50元/人。
2、11月21日全天进行综合测试(面谈)或考试。
四、考试办法
1、如报考人数未超出计划数,学院将统一组织综合测试(面谈)。测试范围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思辩分析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
2、如报考人数超出计划数,学院将统一组织闭卷考试。
特别说明:如因疫情影响不能集中到校测试,学院会统一安排网络远程面试。
五、录取原则
1、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
2、2020年11月29日前,学院公布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3、2020年12月6日前,因计划超出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未完成计划院校提出申请,参加第二阶段录取;或第一阶段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在我院尚有剩余计划的基础上,可以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六、录取及报到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统一到省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各项费用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以通知书上的报到时间为准。
七、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各专业收费在4500—9000元/年。住宿费分为600、800、1200元/年三个档次。
八、有关说明:
●我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享受和执行全国高校统一的各项政策。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学校成立了“特困学生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特困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或按一定比例,享受学校制定的“减、免、缓、帮、助”等政策。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附:2020年扩招招生专业及计划(注:以省教育厅或财政厅、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
咨询电话:0453-6599285、6599385、6599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