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基本原则
1.分类实施、公平公正。高等职业院校面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等不同群体,实行分类考试招生,因材施考、因材施教,科学选拔人才,体现公平公正。
2.统筹设计、分步推进。统筹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与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相衔接,根据不同群体、不同专业类型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实施。
3.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生根据自身实际和职业倾向等,选择相应的考试入学路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和专业类,制定相应的招生评价办法,以多元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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