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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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7 22:15:31

2020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有“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清远市。清远市毗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纵贯南北,学院位于清远市中心城区,距广州市中心仅60公里,交通便捷。

2013年学院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14年“网络化、规范化省校两级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平台创新与实践”课题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2015年学院成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6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式实施,规划确定了学院“三步走”发展战略;

2017年学院被评为第一届广东省文明校园;

2017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年“广东特色现代学徒制研究与实践”课题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2018年学院被评为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

2019年“基于‘一横两纵’互链产教融合机制的智能制造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课题项目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2020年学院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2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院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试点招生,试点招生计划共920人。

三、招生对象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等,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根据《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粤教职〔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2020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或在校学生,均不得报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四、报考办法

办法符合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高职扩招”)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http://www.eeagd.edu.cn/pgks)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报考时间9月29日9:00至10月9日17:00。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凭考生号直接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

(一)考生进行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报考流程详见附件)

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根据系统指引阅签诚信承诺书,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关系等信息,获取报名号、绑定手机号,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并经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实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报考材料电子版。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期间(9月29日9:00至10月11日17:00),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二)考生须上传报考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5.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的考生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

6.申请免“职业技能”考试的和申请免试的考生需上传相关证书原件电子版。

(三)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1.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2.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须上传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电子版)

3.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

4.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五、考核方式
(一)考生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10月18日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

3.测试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4.免考或免试:
(1)对于免考“文化素质”或“职业技能”的考生,按其所考的科目得分除以所考科目分数占比,折算成最终得分;
(2)对于符合免试录取条件考生实行优先录取。

(二)免试条件(考生须用微信扫描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qypt.edu.cn:3088/左侧二维码,提交相关免考或免试材料)
1.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
2.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职业技能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化素质考核。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将于2020年10月26-30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原则

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测试结束后,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院根据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考生必须确保个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对口专业等报考信息真实并符合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要求。如在核查过程中,因填报信息虚假、专业不对口、已被春季分类招生录取、夏季高考录取等情况,我院将直接取消其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所缺名额直接顺延后续考生。

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七、新生注册与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0年10月底,由我院统一发放。

(二)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于2020年11月初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三)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

1. 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班、南粤家政学历提升班两个专班均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单独编班、单独培养。依据相关试点班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采取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的教学模式。即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2.高职扩招专项录取考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3.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在2020年秋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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