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浏览
2021-04-01 17:49:05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 《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 号) 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要求,为促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第二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考分离”的原则。第三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608;省标代码:6320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九条 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第十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管理,是国内唯一一所测绘类高职院校。学院位于白沙园区,象湖之滨,贾鲁河畔,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96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8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42人,其中博士3人;“双师型”教师127人,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21人。除教学设施外,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配套设施齐全。学生公寓设有空调、无线WIFI等设施。学院实训楼建筑面积1.77万平方米,开设各类专业均建有专门的实验室,并配备有与行业单位作业水平相当的仪器设备和软件系统总值近5710多万元,引进刘先林院士工作室,建设了航空摄影测量虚拟仿真实训室。引进京东、北京中色测绘院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共同建设了京东校园实训中心、中色测绘数据处理中心、空地一体摄影测量实训室、无人机模拟飞行室等实验室;学院在登封建设有测绘外业实习基地,实习场占地600多亩,建立有42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教育教学实验实训设施完全可以满足学生实训实习需要,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很好的保障。这些年,我院学生多次代表河南省参加测绘技能大赛荣获一等奖,为河南职业教育争了光,添了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第十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第十三条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按照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第四章 招生对象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报名考生须参加体检,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方式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请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第十八条 准考证打印(一)准考证打印方式:考生登录我院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zhaosheng.hnchxy.cn/),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二)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在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5日期间进行打印。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九条 我校单招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参考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校园要测量体温及出示健康码,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需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排队等候区要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一)考试方式我校单招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得到);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及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1.文化素质考试①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不再参加此项考试,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三课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后,相加计为文化素质成绩,满分30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E等级对应折算成绩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②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和中职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课,采用笔试方式,一份试卷,满分300分。2.职业技能测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按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参加考试。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笔试;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经济管理大类和计算机大类考生采用面试,其他考生采用技能实操。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职业能力。面试内容为:基本专业知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技能实操考试内容为:考生基本专业知识、专业动手操作能力。考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满分300分。(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考生类别考试科目
4月17日上午8:30-9:30高中毕业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职业技能测试
上午10:00-12:00中职毕业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
下午14:00-17:00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
(三)考试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四)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五)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报名费。

第七章 录 取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十一条 录取办法(一)学校按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和中职毕业生两个类别考生的分布情况,确定各类别考生招生计划占高职单招总计划比例。录取时,学院按各类计划1:1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本人专业志愿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录取。(二)计分方式:高中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0.4+职业技能测试×0.6;中职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0.4+职业技能测试×0.6+技能竞赛认定成绩。(三)技能竞赛认定成绩中职生技能竞赛成绩省级二等奖记15分、省级三等奖记10分,考生如有多项技能竞赛成绩的,取其一项最高分值,不累加。考生考试当天应携带技能竞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给我校招办,过期不再办理,视为放弃。办理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招生办公室。(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按免试入学要求办理。)(四)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第二十二条 照顾政策加分(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三)加、奖分相关材料。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奖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并于考后当天提交加、奖分申请书,过期不再办理,视为放弃加分。办理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招生办公室。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文件公布内容为准。第二十三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一)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二)免试录取程序1.申请免试考生本人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并于2021年4月15日以前凭《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提出免试申请。2.收到考生申请后,我院对免试考生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公示,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联系电话:0371-69691863)。3.核实审定的免试拟录取名单将在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4.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至河南省招办办理录取及备案手续,并与高考录取结束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五条 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事   项
4月7日至4月9日考生登录省招办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4月12日至4月15日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haosheng.hnchxy.cn/),进行准考证网上打印。
4月17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单招考试
4月30日前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4月30日后在学院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高考录取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我院高职单招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文、理科。第二十七条 违规违纪处理(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生/年。教材费:学生按照课程设置自愿购买。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冒名顶替等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第三十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生)以及学院奖学金;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第三十一条 应届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参加专升本考试,也可由学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等方式就业。第三十二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第三十三条 学院高度注重学生就业工作,目前我院毕业生是全国测绘系统的主力军,大多发挥着骨干作用,在全国测绘系统享有很高的声誉,学院与各省测绘地理信息系统42家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位居同类院校前茅,多次被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评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第三十四条 来校乘车路线考生来校参考购票时请注意,郑州火车站有郑州站和郑州东站。另请注意交通、财产及人身安全。
站  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郑州东站地铁1号线(市体育中心站)B出口→向北步行至金水东路→右转步行100米→乘坐312路、Q312路、305路→阜外医院北门站下车,路北即是
郑州站民主路北京华联(公交站)→312路公交→阜外医院北门下车,路北即是;也可乘地铁1号线(市体育中心站)B出口→向北步行至金水东路→右转步行100米→乘坐312路、Q312路、305路→阜外医院北门站下车,路北即是
自驾车京港澳高速郑州新区站下→向开封方向→沿郑开大道前行约2000米→左转进入永顺路前行600米→至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第三十五条 食宿安排学院为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提供周边宾馆地址及联系方式,请有需要考生提前预约,费用自理。1.郑州学术交流中心酒店   王经理 :151364358802.君品酒店               朱经理 :17788172858第三十六条  考试地址及联系方式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邮    编:451464办公电话:0371-56662015/56669988监督电话:0371-60860380学院网址:http://www.hnchxy.cn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