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浏览
2021-07-06 09:13:26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的要求,为了让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学院国际代码:14559


学校地址:贵州省威宁县滨海大道777号  邮编:553100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特点: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新型现代化高等院校。学校位于百鸟之都、阳光之城的草海之滨。学校秉承“学以致用,报效祖国”的校训,围绕“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现代服务”三大行业,设置了机械工程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五大学院,共精准开设24个专业,并建设了一支高素质“双师型”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师资队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1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收专科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分专业计划见各省招生目录)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1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单报高职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  学院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按照给贵州省发改委和贵州省教育厅登记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政策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而辍学。


第十二条  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学年;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第六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  有关学院各系、专业和详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贵州省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学院网站:http://www.gzgmzyxy.cn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