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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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0 15:18:37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本科:文史类556分,理工类517分;

  第二批本科:文史类497分,理工类461分;

  第三批本科:文史类377分,理工类331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240分,理工类200分;

  艺术(文)文化课本科分数线323分,专科分数线168分;艺术(理)文化课本科分数线300分,专科分数线140分。美术类、播音类、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在专业课统考、联考之后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

  体育类文化课本科分数线303分,专业课统考分数线73分。专科计划在本科录取结束后顺延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综合类本科分数线300分,专科分数线180分。艺术类专科分数线140分。

  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院校文史和理工类本科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总***和公安部的规定执行,最低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各军队、公安院校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已经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公安类专科院校和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三批本科控制线。陕西中医学院、延安大学和西安医学院的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面向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的院校,录取分数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以上是今年各批次录取分数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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