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知点高程,利用光学水准仪和2米木质水准尺,采用两次仪高法,按照“后-前-前-后”观测顺序,测定待测点高程。

1.考核目标
(1)综合考查考生的专业技能素养,包括仪器操作的规范性、记录的规范性及计算的准确性,兼顾时间效率。
(2)综合考查考生的职业心理素质。
2.技能要求
(1)熟悉水准测量操作流程。
(2)能规范操作水准仪。
(3)能正确读出2米木质水准尺读数、并进行记录和计算(心算)。
(4)能进行两次仪高法测站检核。
(5)会对测量结果进行处理。
3.考试设备及工具
(1)考生所在学校自备光学水准仪(自动安平水准仪和微倾水准仪均可)和脚架;考生自带签字笔、直尺。考场提供备用南方测绘DS3自动安平水准仪及三脚架,考生未携带仪器或自带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自愿申请启用,但考生不得质疑备用仪器的精度,也不得以三脚架等不好用作为申诉理由。
(2)考场提供 1 对2米木质水准尺、记录板和记录表格,提供备用水准仪和脚架。
4.考试时间与组织
(1)考试时间:总共 13 分钟,其中准备 1 分钟,退场 1 分钟。正式考试时间 11分钟,超过 11 分钟即终止考试。
(2)考试组织: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形式,考生独立完成所有考核内容。考试时,水准尺由专用装置固定。
5.评分项目及总体要求
本次考试每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由各组考官在考生技能测试操作过程中打出“仪器操作及观测过程得分”;待考生技能测试操作完毕后,再由考官根据考生所用的总时间和记录、计算及成果精度为每位考生打出“记录、计算、成果精度得分”和“时间得分”。最后三项得分汇总的总成绩作为考生的最终技能测试成绩。
水准测量评价标准


6、考核技术要求


水准测量记录表填写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