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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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6 18:10:06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大纲及考试内容

第十一条 学校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 号)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大纲及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1)高中生文化素质成绩原则上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等级,分别按照A=150分,B=120分,C=105分予以赋分,其他等级不赋分,两门合计分数作为文化知识考核成绩。

(2)中职生、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中职生、社会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考生须于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将证明资料(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退役证明等原件照片)发送至lyzyjsxy@126.com。审核通过的考生在学校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

其当年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测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退役士兵考生测试成绩占总分值的100%,测试成绩乘以2折算记入考核总分值。

(1)高中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2)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3、考生高中(含中职或同等学力)阶段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直接赋分,记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生获得多项证书者可任选其一。

(1)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技能竞赛成绩的考生可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要求获奖内容与所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类别一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赋分300分、280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赋分280分、270分、260分;

(2)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要求证书内容与所报考专业志愿类别一致)赋分260分。

(3)近三年获得省级体育比赛前八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直接赋分,省级比赛前三名(国家二级运动员)为A,省级比赛前四—六名为B,省级比赛前七—八名为C, A=300分、B=280分、C=260分。

申请“职业技能”免考的考生,须于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lypt.edu.cn/)完成“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免考登记表”信息填报和证明资料(获奖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身份证等原件照片)提交。审核通过的考生在学校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与科目

1、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

(1)“文化素质”考试:10:30——12:00;

(2)“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突破4000人时分两场进行

第一场:13:30-15:00第二场:16:00-17:30;

2、考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综合试卷;闭卷笔试;

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300分;参加人员:中职生、社会考生。

(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

考试方式:笔试(戏曲、音乐、舞蹈表演专业采取面试);考试分值:300分;参加人员:所有考生(“职业技能”免试考生除外)。

3、考试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市科技大道6号)

4、准考证打印:由考生登录学校官网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学校不再打印发放。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志愿”。

时间:4月6日8:00——4月8日10:00

考试事宜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lypt.edu.cn/)发布。

第六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三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

1、命题:聘请校内外专家教师组成命题小组,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成绩评定: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

4、成绩发布:考生可于4月12日后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lypt.edu.cn/)查看本人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4月14日17:00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79-6318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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