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综合评价录取规则、免试政策

浏览
2022-12-23 12:44:31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及成绩确定: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一)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可报考三个相同专业类别的志愿,设置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单独考试招生设定最低资格线),超过各专业计划的将根据考生第二、第三志愿依次录取,当考生三个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会将其调剂到任一相同专业类别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中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有任何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可报考三个志愿,设置一个服从调剂志愿,综合评价招生设定最低资格线),超过各专业计划的将根据考生第二、第三志愿依次录取。当考生三个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与面试有任何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招生计划未满额的可在各类别各专业之间调剂使用,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单独考试招生按照分专业计划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剩余计划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顺序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成绩还相等,则按面试考查模块顺序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顺序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如果各科目成绩仍然相等,则根据电脑产生的随机码录取前者。

(三)免试政策

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并提交免试录取相关材料,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专业学习。免试录取相关材料上报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五)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所有通过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六)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六条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由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监督办公室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最新资讯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