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
(二)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征集志愿。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对不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的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直接公布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该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

(三)征集志愿填报方式。
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仍实行顺序志愿。
(四)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于5月18日至19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