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科目、分值
第十四条 按照“考录分离”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关注我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2023年单独招生不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我院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院。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评价赋分组成,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关注我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第十六条 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测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