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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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6 14:18:26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900 号

古北校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 620 号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 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 学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 生监察工作组承担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上海对外 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 门。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商务英语

本科

四年

30 人

法学(国际经 济法方向)

本科

四年

30 人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须为英语,法学 (国际 经济法方向) 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商务英语和 法学 (国际经济法方向) 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 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春季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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