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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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6 15:26:24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川路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 995 号

文翔路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2800 号      金融学类、社会工作和汉语言文学专业就读地址均为上 川路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学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学 校 名 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 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处是我校 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

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金融学类

本科

4 年

40 人

社会工作

本科

4 年

40 人

汉语言文学

本科

4 年

40 人

金融学类专业为大类招生专业,将按学校公布的分流方 案在大二进行专业分流,分流专业包含:金融学、金融 学(浦江班)、投资学和信用管理。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 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并完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 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 (沪教委学 〔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 教考院高招〔2022〕21 号)有关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有关规 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023 年2 月 13 日9:00-21:00,2 月 14 日9:00-16:00 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 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 网站  (www.shmeea.edu.cn) 填报志愿。其中,根据市教委 规定,应届考生 7 门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 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 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 2023 年 2 月 16 日,我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2 倍划 定并公布春招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位序比较,按 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 〔2022〕31 号)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须在 2 月 16 日— 17 日,登陆我校招生网站 (https://zsb.lixin.edu.cn )中的“时段选择系统”, 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 (见公布自主测试资格 线通知) , 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3) 2023 年 2 月 25 日-26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 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测试。我校 自主测试形式为:综合面试。面试具体内容详见我校公 布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3 年春季招生校测方 案”。

备注: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 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4) 自主测试资格线的末位同分考生,我校会根据上 海市教育考试院已公布并执行的末位同分排序规则,公 布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校测成绩或语文与数学成绩。

(5)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在我校面试中,

只供专家对考生在面试环节做评价参考使用,不进行具 体量化打分。针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则需提 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 求见我校公布的春招自主测试方案。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  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我校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统一 文化考试成绩 (满分 450 分) +自主测试成绩 (满分 150 分) 。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录取总分成绩从 高到低排序并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自主测 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排名位序,在文化统考成绩同分 下,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和外语。我校将按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 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2023 年 3 月 8 日-9 日,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在规 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 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确认位次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 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 校先发放录取通知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及报到材料学校 将于 7 月下旬寄出。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5000 元/年 (沪价行[2000]第 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 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1200 元/年 (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 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 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 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 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 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

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50218636、67705159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lixin.edu.cn

招生办官网:zsb.lixin.edu.cn

咨询电话:021-50218552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 (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 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 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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