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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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6 15:24:21

上海立达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

上海立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松江区车亭公路 1788 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立达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达学院的本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立达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立达学院 有限公司;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 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 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 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我校参与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计划

财务管理

本科

四年

12

国际商务

本科

四年

12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本科

四年

36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 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方可报考。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 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

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 2 月 13 日 (周一) 9:00-21:00,2 月 14 日 (周二) 9:00-16:00 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 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 热线”网站 (www.shmeea.edu.cn) 填报志愿。另外,根 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 7 门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 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 技) 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 2 月 16 日 (周四) ,我校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 划数的 3 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 〔2022〕52 号) 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获得资 格的考生须于 2 月 16 日-17 日 (周四、周五)登录我校官 网 “ 阳 光招生 ”板块 选 择 本 人 的 测试 时 间和 地 点。  (http://zs.lidapoly.edu.cn)

(3) 2 月 25 日-2 月 26 日 (周六、周 日) ,统一文化考 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 试。 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 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4)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确 定, 同时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 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得分,自主测试总分为 150 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满分赋 10 分,面试满分赋 140 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则由本人提供 相关的信息材料在评分时参考使用。详见我校 2023 年春 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 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十二、录取规则

(1) 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 600 分)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满分 450 分) +自主测试成绩 (满分 150 分)

(3) 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 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数 学、语文单科成绩),按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 名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 名单。

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 3 月 8 日-9 日 (周 三、周 四) 网上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 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 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 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59800 元/年

根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原四人间 5000 元/年、新改四人间 7800 元/年 (具体以实 际入住为准)

根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 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 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 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80060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lidapoly.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上海立达学院

招办官网:zs.lidapoly.edu.cn

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海立达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21-57803531、57803530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 (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 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 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 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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