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 1200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 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 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 工作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中西医临床 医学 | 本科 | 5 年 | 25 人 | ||
康复物理治 疗 | 本科 | 4 年 | 30 人 | ||
康复作业治 疗 | 本科 | 4 年 | 15 人 | ||
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者均不能报考我校的春季招 生专业。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 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春季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学校作特别强调: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 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 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 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 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 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人 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 管理规定》执行。 | |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 (1) 2 月 13 日 9:00-21:00,2 月 14 日 9:00-16:00 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报 最 低 控 制 线 的 考 生 可 通 过 “ 上 海 招 考 热 线 ” 网 站 (www.shmeea.edu.cn) 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 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7 门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 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 技) 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 2 月 16 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2 倍划 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末位同分处 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 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 高招〔2022〕31 号) 相关规定执行。2 月 16-17 日,考 生须在 http://ygzs.shutcm.edu.cn 选择测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3 年 2 月 25 日-2 月 26 日 面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 1200 号 上海中医药 大学 (3) 2 月 25-26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 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 确定, 自主测试总分为 150 分。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 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我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专 家根据我校面试内容和考生实际面试情况,参考考生综 合素质评价信息中与面试有关的相应内容,给予考生面 试成绩。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需在 2023 年 2 月 20 日前提供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基础,注重考 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详 情以我校公布的面试方案为准。 | ||
十二、录取规则 | (1) 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 (满分 600 分)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满分 450 分) +自主测试 成绩 (满分 150 分) (3) 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 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面试 成绩、统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 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 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 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 3 月 8 日-9 日,按上海市教育 考试院要求,网上完成专业信息登记工作。 (4) 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 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 费 标 准 | 中西医临床医学 6500 元/年;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 治疗 5000 元/年;沪价费 (2000) 120 号。如有政策变 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沪价费 (2003) 56 号、 沪财预 (2003) 93 号、沪教委财 (2012) 118 号。如有 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 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 |
十七、其他须知 |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 (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 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 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录取的新生,与 2023 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 报到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