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一)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有资格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报考运动专长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田径、篮球、排球(含沙滩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水上项目、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专长,且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3年2月5日前)。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4.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5.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网址:
http://wsbm.sdzk.cn/gzdz/)。考生可以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不设服从调剂选项。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时间以我校官网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