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严格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分类别(有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高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高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等)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根据参考情况,分别划定A类、B类、C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A类考生、B类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不满额,则进行递补录取和调剂录取(B类考生的调剂只能在专业大类相同的专业中进行)。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完成后若有空余计划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考生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与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相同。各类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
(二)当出现多名考生单招总成绩同分时,分别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成绩相同则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C类考生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的第一报考专业录取。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未满的,可转为录取普通考生。
(四)D类考生录取时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学院普招计划,在普招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
(五)临床医学(定向培养)考生录取时,以区县市为单位单独划线录取;对未与常德各区县市卫健局签定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按报考非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对待,统一进行划线录取。
(六)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等农林专业,如遇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各类别原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适当降分(最高不超过20分),递补录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八)录取结束后,如学院单招计划无法完成,剩余计划则调整至我院的湖南省普招计划中。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九)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确认
公示时间:详见学院招生网(公示期7天)
公示网址:http://www.cdzy.cn/zsb
录取确认办法:详见学院招生网
(十)其他规定
经考生确认后的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得办理转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