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按考生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未完成第一志愿单招计划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再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照专业组专业进行填报,可填报同一专业组内的2个专业志愿,并明确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因各专业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必须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填报。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无效。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六条 退役军人报考我校后,须在2月28日前按要求向我校提交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第十七条 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报名费缴纳:通过我校在线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80元,具体操作步骤及方式我校在招生网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 领取准考证:来校现场领取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