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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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5:52:57

第二十八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 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社会人员考生分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十条 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录取。

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一条 A类考生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的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或者学考成绩不全的普通高中应毕业生届生必须按照B类考生要求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并按B类考生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 总成绩相同时,A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B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三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和其他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四条 免试对象和办法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可免试推荐到我校相对应专业就读。

2.社会人员免文化测试。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社会人员也可选择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3.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2月28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行。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第三十五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xzyesf.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七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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