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和安排。
1.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文化素质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总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1)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和中职考生类别进行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测试;对中职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总分200分。
(2)退役军人考生,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应届生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3.专项测试:体育艺术特长生、美术生须按考生申报类别参加专项测试。专项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1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项测试不合格者均按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录取规则参与录取。
4.面试:形体检测,简单台步表演,1分钟以内普通话自我介绍,5分钟以内才艺展示。所有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根据湖南省考试院统一安排,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11日-12日,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赋分原则。
1.具有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赋分原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总分500分。其中,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须加入面试成绩(40分),总分540分。
2.没有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含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应往届中职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赋分原则: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总分500分。其中,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须加入面试成绩(40分),总分540分。
3.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获二等奖的考生免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200分)计入总成绩;获三等奖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的80%(160分)或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中的最高分作为技能成绩计入总成绩。
4.体育、艺术特长生:赋分原则详见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和《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5.美术生:赋分原则详见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美术考生招生办法》。
6.退役军人:须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赋分原则:直接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总分2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