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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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8:16:21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三十一条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情况,低于学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缺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二条 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参考人数,按第一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生、中职生和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除去特长生、军人计划外,招生计划共200人,如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参考生200人、中职和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参考生200人(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120人、中职考生80人),则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生录取计划为100人,中职生和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计划为100人,再根据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生和中职生参考人数,确定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计划为60人,中职生录取计划为40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退役军人与特长生计划在同一专业计划最大占比均为10%。

第三十三条 专业志愿优先,各专业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四条 总成绩相同时,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考生则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列,如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中职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次排列,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六条 有免试资格的技能获奖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录取到对口相关专业就读,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

第三十七 体育、艺术类按各项招生计划,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由基础课部和校团委根据录取规则提供。

第三十八条 单独招生拟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22日开始分批次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需退档考生必须将退档申请、身份证、准考证送达或传真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公示结束后我院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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