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结合考生文化考试与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排序依据:总分、文化测试、技能测试、语数外),按照考生类别与一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从未被一专业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不可以跨组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最终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
第二十八条 根据省教育厅免试录取政策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我校免试入学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
第二十九条 录取时,原则上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十条 录取日程安排。
1、预录取名单公示:公示一周,考生于3月15日后登录学校网站(http://zs.zjjhy.edu.cn)查询预录信息,也可电话咨询:0744-8255163、8222373。
2、录取确认手续办理:
2023年3月20日前,网址:http://zs.zjjhy.edu.cn
3、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3年4月30日后,快递单号(EMS)查询网址:http://zs.zjjhy.edu.cn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