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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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8:32:59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考生专业志愿及考生的最终成绩、招生专业要求择优录取。根据报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中职和往届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力毕业两类考生人数分类别确定录取数,再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 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 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七条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 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第二十八条  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十九条 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以及各类别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根据一志愿参考人数,按第一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中职和往届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力两类考生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通高中毕业、中职和往届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参考人数分别为300、100人,则两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75、25人,保证两类考生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条 总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参考文化成绩再参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如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等,则优先参考文化单科成绩,以语数英依次排序。

第三十一条 如有递补和调剂录取,按先递补(如有预录取考生放弃资格)、后调剂的顺序录取。

第三十二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www.zzyesf.net)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三条 录取日程安排

成绩查询与复核

3月17日

预录取名单公示与录取确认

3月18日—21日(分批次公布,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拟录取名单公示

3月24日—30日

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下旬发放

★以上时间如有调整,以调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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