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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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16:11:50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志愿填报代码:0022)

一、学院概况

学院创建于1979年,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为辅,是贵州省以培养建设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占地511亩,在校生1.4万余人,开设有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建筑材料、建筑经济等五大专业群共25个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近600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31%,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28%,“双师型”教师比例占62%。

学院是国家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省级优质高职立项建设学校、“双高计划”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教育综合素质学分改革”省级试点单位、贵州省职教学会驻会单位,全省高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高职高专)设在我院,牵头领办的“建设职业教育集团”是贵州省首批六大职教集团之一。

学院拥有建筑工程、BIM技术、装配式建筑三个省级共享开放实训基地,设有省级“陶艺大师工作室”和“木作大师工作室”,建有建筑材料工程实训基地、工程测量实训基地、建筑装饰实训基地、建筑设备综合实训基地、信息技术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等70000平方米实习实训场所。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背景下,学院积极抢抓机遇,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将合作办学理念与教学实践创新作为重点,利用合作办学经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以实现学院更好更快地发展。

近几年,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和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已吸引加拿大、德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等地区多个学校与学院开展交流访问和合作办学。近年,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贵州都市报等多家中央及地方媒体对学院办学的情况进行过专题报道,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良好评价。

站在新时代,面向新未来。乘着国家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东风,学院秉承“厚德精技 乐学善教”的校训,践行“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办学理念,以书香建院、歌声建院、技能建院活动引领校园文化建设,为把学院建成国内知名、省内一流新型建筑类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学制3年)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贵州省《2023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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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2023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2.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的待遇完全相同。

3.学院全面情况及专业介绍请上学院官网:http://www.gzjszy.cn进行详细了解。

4.所有专业均可参加由贵州省组织的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

三、报考条件与志愿填报

(一)报考条件

1.所有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必须合格。
2.高中类:参加我省 2023 年高考报名的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

3.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4.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报名时间(志愿填报)及方式

1.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1)2023 年 3 月 13 日 09∶00 至 3 月 19 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分类考生招生章程》及《2023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分类招生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计划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次填报专业志愿。

(2)第一次录取结束后,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如果仍有缺额专业及计划,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 2023 年4 月6 日09∶00 至4月12日17∶00 进行第二次补报。补报的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请登录学院招生网http://www.gzjszy.cn/bcms/front/s6/查询。

2.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的通知》(黔招委〔2022〕29 号)文件要求,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考试院通知的 2 月 13 日~15 日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点参加高考补报名,取得高考资格后按照上面“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志愿填报)的要求,参加分类招生考试志愿填报,然后参加由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满分按 100 分计。

四、考试时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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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考试(测试)具体要求(《考试指南》、艺术类《考试大纲》):学院将在 2023 年 3 月初对外公布,请考生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gzjszy.cn)进行详细查阅,并根据相关要求备考。

2.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学院将根据志愿填报后省招生考试院下发名单通知每一位考生备齐相关资料(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2〕29 号)文件中对“专项类”每一类人员具体要求准备)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参加由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00 分计)。

五、录取原则

1.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及专业报考要求,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以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生源不足,可在进档“服从”调剂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高中生毕业生

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 科成绩平均分(换算成100 分制)的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100 分制)的 50%”计算综合分。

(2)中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以“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平均分(100 分制)的50%”+“职业技能(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测试成绩(100 分制)的 50%”计算综合分。3.艺术类

(1)凡填报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基础测试”,根据“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平均分(100 分制)的50%”+“专业基础测试成绩(100 分制)的 50%”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专业基础 50%的不能录取艺术类专业)。

(2)艺术类考生填报有普通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普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须参加职业技能(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测试,按照第 2 条“考试综合成绩计算”综合分排序录取。凡艺术类考生必须把艺术类专业填报为专业一志愿,填报有普通专业的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

4.高中毕业生没有文化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中职毕业生缺文化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成绩、技术技能成绩中任一项,不予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的优先录取。

5.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贵州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录取我院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6.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学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我院学习。

7.对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录取。

8.“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按规定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被转录的考生不参加分类考试。

9.学院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学院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考生到时可自行查询。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为准。

10.对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全国普通高考。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七、奖助学政策

1.奖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 300—8000 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

2.助学金

(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严格按国家有关贫困生资助政策,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退役军人统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毕业生去向

学院搭建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从全国各地挑选了上百家规模大、信誉好的企业(如:中国葛洲坝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万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贵州桥梁建设集团、中天城投集团等)作为我校长期合作伙伴,毕业生就业稳定、供不应求。

1.学院推荐就业:凡经学院考核合格毕业的学生学院将推荐就业。
2.“专升本”:学生毕业当年可报考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

3.参军入伍。

4.自主择业创业: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择业创业。

九、毕业证发放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百花路

邮 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2548307 82545231

学院网址:http://www.gzjszy.cn

学院招生网:http://www.gzjszy.cn/bcms/front/s6/(进网可查询学院所有招生资料及招生信息)

https://www.gzjszy.cn/n669/20230223/11563/files/%E8%B4%B5%E5%B7%9E%E5%BB%BA%E8%AE%BE%E8%81%8C%E4%B8%9A%E6%8A%80%E6%9C%AF%E5%AD%A6%E9%99%A22023%E5%B9%B4%E5%88%86%E7%B1%BB%E8%80%83%E8%AF%95%E6%8B%9B%E7%94%9F%E7%AE%80%E7%AB%A020230223090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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