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江苏省提前招生简章

浏览
2023-03-15 16:40:18

第一章总则

一、学校全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招生代码:1311。办学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招生层次:专科。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三、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四、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五、招生专业

image.pngimage.png

六、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报名考试

七、报名条件: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具备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不可将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同时填报。对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合格科目数不作要求。退役士兵考生无需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八、报名方式:第一轮:3月23日至25日(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

第二轮:4月20日9:00至15: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填报。九、已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另须填写《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于3月17日前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递交给学校。

十、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新入职海员体检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涉及专业为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符合的考生请慎报上述专业,以免影响个人就业。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由于行业特性,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航海类专业更适合男生报考。

十一、考试安排: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第一轮测试时间为4月8日,第二轮测试时间为4月22日,测试地点为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测试内容参照高中课程标准,三科总分为200分。外语科目以考生高考报名填报的语种安排测试;高考报名填报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以外语种的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以英语安排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的具体安排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十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录取规则

十三、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每合格一门科目计10分(不合格不计分),总分100分;文化素质测试:总分200分。

十四、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单独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总分400分。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每合格一门科目计10分(不合格不计分),总分100分;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原始成绩,总分300分。

十五、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单独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总成绩即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200分。

十六、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0〕31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上述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计算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十七、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全部按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

第六章其他

十八、学校不收取提前招生考试费用。

十九、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二十、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1400元。

二十一、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航海类专业奖学金、订单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订单企业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措施,学校奖助学金覆盖面达60%以上。为更好的服务于海洋强国战略,学校对就读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船舶工程技术、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六个专业的学生,给予专业补助1000元/年。

第七章附则

二十二、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

二十三、本简章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生效,由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十四、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邮政编码:226010

咨询电话:4008280366、0513-85960868、85960968

传真:0513-85960868

电子邮箱:zhaosheng@jssc.edu.cn

监督与申诉电话:0513-85965510

监督与申诉电子邮箱:jjjc@jssc.edu.cn

学校官网:https://www.jss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jssc.edu.cn/zhaosheng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2月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