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主管部门
1.学校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127
3.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办学性质:公办
2.办学类型:专科(高职)
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凡通过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圆满完成学业要求,正常毕业,由学校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