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疆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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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13:39:28

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教考〔2023〕25号

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相关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 2023 〕1 号)、《关于下达 2023 年普通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新教函〔 2023 〕130 号) ,现就做好我 区 2023 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 高职单招” ) 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地、各院校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统筹做好高职单招工 作, 切实做到“ 组织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要严格执行自 治区教育厅下达的 2023 年高职单招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 部门统筹规划, 高职单招院校组织实施, 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录 取监督, 确保我区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管理严格,规范有序。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对象

符合 2023 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 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4 月 1 日 10 时至 6 日 12 时, 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 方网站( www.xjzk.gov.cn ,下同 ) “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 平台” , 认真阅读“2023 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 并承诺 ,进 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可选择填报 一所院校的 4 个专业, 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 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 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 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简章,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 2023 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美术与 设计类专业考生要达到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 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报考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方可填报高职单招相关 专业。

3.3 月 31 日前,各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高 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研究制定 2023 年高职单招简章(包括考试办法、单招专业、单招计划数、录取规则等), 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和考试院审核备案 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4.4 月 7 日 10 时起,各院校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相关信息。

三、考试

高职单招实行“ 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 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 价采用线上或线下面试等方式 , 由院校自主命题并自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 以面试为主,面试时间为 4 月 9 日至 12 日,具体面试时间以报考院校通知时间为准。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 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 分 100 分,共 3 科,总分 300 分。

2.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 1 )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 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 2 )文化素 养题, 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 能力; ( 3 )职业倾向题, 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 职业潜质;( 4 )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 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 300 分。

(三)考试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 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 合分标 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要统一培训, 在考前熟悉并掌握评分 标准,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相关要求, 按照面试领导小组统一制定 的评分标准评分;所有工作人员在考试全程禁止携带手机,不得擅离职守;每组面试专家不得少于 3 人,相互之间不得讨论打分 情况,须独立给分; 涉考人员不得对工作场所、考生、考务材料、工作证件、考试用具等拍照或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 发布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信息、图片、言论;考生所有考试成绩数据和记录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保密室内,严防涂改或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须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理。

四、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 600 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 180 分,不得限制考生单科分数。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 语文、数学、英语;理 工类:数学、语文、英语。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单列类 (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二)录取规则

各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 取。是否录取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并负责对报考本校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各招生院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院校执行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院校网站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 新疆高职单独招 生考试服务平台” 。考生需于 4 月 22 日 10 时至 24 日 18 时, 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 平台” ,点击 “ 录取信息确认”按钮, 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 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 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四)相关事项

2023 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拟 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院校要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 确保考务工作平稳顺利实施;须认真研究制定考试方案及录取规 则,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分解到人,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在考务 组织、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熟练、政策水 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 次考试的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高职单招工作安全、有 序实施。

(二)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

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除需要公示的录取信息外,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各院校要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设备运行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网络安 全畅通。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漏洞,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 招生网站、录取管理系统以及数据的绝对安全。

(三)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 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 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各院校要通过平台及时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专业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高职单招工作的满意度。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 十严禁”“30 个不得”“ 八项基本要求” 等规定, 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对在高职单招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 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 育部令第 36 号 ) 等严肃处理。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 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各招生院校按要求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本校高职单招工作总结。

附件: 附件一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院校名单.docx

附件二 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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