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6单招录取原则如下所示:
1、已经录取的学生上报黑龙江省招考办审批备案。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 门直接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2、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类别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进行分类录取。
3、专业志愿的调剂: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含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其他相关专业中;中职毕业生可在同一类别的专业中进行调剂。
4、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依次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的成绩进行录取,中职毕业生依次按照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5、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