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课考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录取原则
1、我院将对报名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于报考资格存在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及我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按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素质测试作为参考,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招考办审批,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参加单招的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与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一经录取,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6、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黑教学[2014]7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单招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调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