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
1. 测试科目及分数:
(1)普通高中毕业生
文化素质笔试,语文、数学各100分,共2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均在c级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文化素质免试,按语文和数学等级折合计分(a等折合为90分、b等折合为80分、c等折合为7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
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总分400分。
(2)中职毕业生
文化素质笔试,语文、数学各100分,共200分;
职业技能考核,100分。
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总分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