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单招录取原则
1.考生成绩应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考生总分达到学校划定的分专业、分类别预录取分数线(总分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录取原则:学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即以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一专业招收多个类别,若出现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类别,剩余计划优先追加到生源充足的同一专业其他类别,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有缺额,再排序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有缺额,调剂录取。
3.身体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有口吃和听力受限考生。不限男女生比例。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目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