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录取原则
1、考生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参加文化考试+面试考生的录取办法:
(1)对普通高中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对中职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各类别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对艺术体育类特长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参加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总分450分(其中文化考试成绩240分(按卷面成绩300分的80%折算)+技能测试成绩21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生源足够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在剩余考生中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足缺额,所剩计划用于专业服从志愿调配的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5、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