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高职分类招生考试采取“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课考试方式。文化课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详见下表:
2.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具体由我校结合专业培养需要,自主命题、自主组织实施考核,满分200分。
已取得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免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要到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