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
学校情况简介:我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已有104年办学历史,前身是创办于1919年的贵州省思南师范学校。学校规划占地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设有8个二级系部、1所附属幼儿园和托育中心,直属管理铜仁市旅游学校。开设有学前教育等24个专业,面向全国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专兼职教师600余人,专任教师424人,高级职称144人;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32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市管专家3人,铜仁市人文社科智库专家12人,有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家、省级优秀教师、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职教名师20余人。立足新时代,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双高院校”建设,为实现“特色鲜明、贵州一流、全国知名”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奋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成立由校纪委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如下,具体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参加我省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中职类:参加我省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贵州户籍考生在省外就读,返回贵州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四)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除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对口报考(中职须有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或相关毕业证明)外,其他专业不受专业限制。
(五)免试生报名: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我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考生须将相关获奖证件(复印件)于2024年3月11日前(时间如有改动请关注学校官网https://www.trpec.edu.cn/,和“铜仁幼儿师专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的通知)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再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上交省教育厅审核,最后录取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为准。
(六)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完成学校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高中同等学历证明)。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中职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中职同等学历证明)。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2024年3月11日09∶00至3月17日17∶00。
第二次填报志愿:2024年4月2日09∶00至4月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在规定时间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填报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1.第一次: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9:00--17:00,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trpec.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第二次: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9:00--17:00(方法同上)。
(二)职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第一次考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 | 测试对象 | 测试内容 | 备 注 |
2024年3月23日 9:00~17:00 | 高中毕业生 | 普通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 不同考生的具体测试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
2024年3月23日 9:00~17:00 | 中职毕业生 | 普通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 |
2.第二次考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如测试地点发生变化,我校将通过学校官网和“铜仁幼儿师专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报考我校考生密切关注。
4.考试要求: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的成绩按3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不再组织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专业展示、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100分,按3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
2.普通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考试为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考试成绩按3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专业展示、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100分,按3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
(3)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科 目 | 日 期 | 时 间 |
文化综合 | 3月2日 |
(四)测试须知
1.高中毕业生
(1)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体育类、非艺术类)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类专业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以考生参加贵州省2024年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3)填报我校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4)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报考专业,参照上述(1)(2)(3)要求,分别参加对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
(1)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体育类、非艺术类)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
(2)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以考生参加贵州省2024年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填报体育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
(4)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报考专业,参照上述(1)(2)(3)要求,分别参加对应的职业技能测试。
3.我校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大纲及测试相关安排,将于2024年3月18日后在我校官网(https://www.trpec.edu.cn)和“铜仁幼儿师专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以100分制为例,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视为面试不合格,我校将不予录取。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600)=文化素质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
(二)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600)=文化素质成绩(按300分制)占比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
(三)按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如录取最后名出现考生考分相同,先按退役军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州)级教育局举办技能大赛的相关获奖证书等次依次优先,然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附加分按国家及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相吻合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示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如非身体原因不适合就读录取专业(须出具县级或以上单位证明)等特殊情况,我校一律不予退档。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助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