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高职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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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16:44:46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34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4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二、招生专业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人)

学费

(元/年)

备注

1

儿童早期发展学院

学前教育

250

6500

1.要求无色盲、无口吃、无精神病史。

2.需专业备案。

直升100

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00

6500

需专业备案。

3

人文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50

6500

无需专业备案。

合计

500

注: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考生申报

(一)报名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中高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9:00-3月8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选择考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分类考试招生”栏目中的“广西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查找招生联盟院校网站,从院校网站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对口招生考生报考费11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

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9:00。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缴费后不予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选择考点

考生完成缴费后,选择考点,考点选择成功,方视为申报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申报成功后,于2024年3月20日9:00-3月24日9:00,再次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联合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对口招生(含“2+3”直升)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一)测试时间

2024年3月24日9:30-11:30。

(二)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测试以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测试内容

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600分。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

(四)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考点(另设2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考场安排由系统随机安排。考点设置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附。

(五)入场要求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本次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五、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和排位规则

1.计分办法

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由联合测试成绩和附加分组成,其中联合测试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各占100分,满分为300分)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组成。

2.排位规则

考生的成绩排位,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即: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排序,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二)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加分标准及申请方式

序号

附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申请方式及要求

1

少数民族考生

5分

由联盟院校根据2024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2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5分

3

烈士子女考生

20分

4

退役士兵考生

10分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

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申请附加分;

2.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3.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只认可考生在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8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5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20分

6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10分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2)附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于2024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进行公示。

(三)成绩发布

2024年4月1日后,联合测试成绩及成绩的一分一档表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和广西高校联盟信息网公众号、大篷车宣传小程序进行公布,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分类考试招生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以及本人成绩排位。

(四)成绩使用

联合测试成绩适用于联盟内所有公办高职院校,共同认可并以该成绩为基础,结合本校其他要求制定录取原则,各联盟院校在同期内不再单独组织相同类型的考试。

六、报考我校高职对口招生考生中职专业备案申报

报考我校2024年对口招生学前教育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审查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报考考生必须向我校申报中职就读专业。已进行专业备案申报的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对照《对口招生专业对应表》(录取原则第9点)填报,我校严格按照《对口招生专业对应表》来开展录取工作;报考我校以上专业未进行专业备案申报的考生,影响录取结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一)与我校签有协议的中职学校按规定格式将考生信息统一报学校招生就业处,纸质版盖中职学校公章寄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

(二)与我校未有协议的中职学校在校生(含三年级考生),请点击链接(https://zjb.qzyz.edu.cn/info/1064/1345.htm),下载《报考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中职就读专业备案表》,填写考生的联盟考试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中职就读专业、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以学校为单位,于3月31日17: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公共邮箱qzyzzsb@126.com进行备案,中职学校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的真实性负责。

(三)拟申报我校对口招生的社会考生,请点击链接(https://zjb.qzyz.edu.cn/info/1064/1346.htm),下载《报考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中职就读专业备案表(社会考生)》,填写完善中职就读专业备案表中的考生联盟考试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中职就读专业、中职毕业证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并3月31日17:00前将中职就读专业备案表、高考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的扫描件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公共邮箱qzyzzsb@126.com;到校申报的考生需携带本人高考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申报,证件不齐者不接受申报。

(四)对口考生专业备案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七、填报志愿

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一)填报时间

2024年4月8日10:00至10日10:00。

(二)批次设置

高职对口招生批: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小批次。直升批:供参加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符合“2+3”直升条件的考生填报。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该类考生须按学籍注册的直升院校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普通批:供所有参加了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填报。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


八、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1日(不含征集志愿录取)。

(二)投档顺序

投档时,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招生普通批将填报有我校志愿且有相应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高职对口招生直升批将填报的志愿与我校报备的相一致,且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我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且需要备案专业的考生需向我校申报中职就读专业备案通过后才具备我校录取的资格,需要备案的专业未通过我校专业备案的或测试成绩低于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该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定通过后,我校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官网(网址:https://zjb.qzyz.edu.cn/)对外公布)的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我校学前教育不录取色盲、口吃、有精神病史的考生。具体可详见招生计划备注栏。

3.高职对口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附加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分者排在前面;如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附加分,高分者排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数、英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4.我校的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分为“2+3”直升考生录取和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录取,具体如下:

一是与我校签订有中高职衔接合作办学协议的“2+3”直升考生的录取。该类考生须在直升批院校志愿填报我校,其专业志愿填报按学籍注册的专业填报,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排序规则(录取原则第3点)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是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的录取原则。

对已经进档的考生,第一阶段,先录专业特长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遵循录取原则第3点)录取,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对口招生总计划的8%,不超过单个专业招生计划的50%;第二阶段,按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清”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录取原则第3点)录取,在专业招生计划内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到第十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录取原则第3点)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顺序及计划依次分配专业,若第二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则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则看第四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已录满则进行调剂专业录取或退档。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6.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7.专业特长生:指获得参加世界本专业技能大赛参赛资格,或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本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本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口招生将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能生实行“第一阶段”录取政策,遵循第4点录取原则。

8.专业特长生的申报方式:2024年2月20日至4月6日期间,考生将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发至我校指定邮箱(qzyzzsb@126.com),经过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获得“第一阶段”录取资格。(诚信承诺书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s://zjb.qzyz.edu.cn/info/1068/1403.htm下载)。

9.对口招生专业对应表:

 

高职招生专业

学制(年)

对口中职专业

学前教育

3

学前教育、幼儿保育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学前教育、幼儿保育、护理专业

电子商务

3

不限专业

(四)录取结果查询

2024年4月22日10:00起,考生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录取查询栏目或者登录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九、征集志愿

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

(二)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高职单招普通批、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对口招生普通批征集志愿。高职对口招生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公布上一阶段的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我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

(三)征集志愿填报方式

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四)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于2024年4月24日至25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

十、录取公示

我校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4月26日前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十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重要提示

(一)高职对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代码:14693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qzyz.edu.cn/

招生电话:18877705006(刘老师),18877705596(黄老

师)0777-2596788、2596789

投诉电话:0777-2596839

、其它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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