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高职院校进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的新举措,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录取选拔方式以及进一步推动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2024年我校面向已履行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进行单独招生,旨在选拔适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需求且综合素质良好,有一定专业特长的优秀人才,现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科学、有序、安全做好我校2024年单招考试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安道星 校长
副组长:赵瑞玲 副校长
郑文君 纪委书记
成 员:各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主任由吴晓华担任,成员由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及相关系部负责人组成。
职责分工:
1.办公室整体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协调。
2.招生就业处负责编制单独招生计划、单独招生章程等,并负责对考生资格现场确认、录取、上报录取名单等工作。
3.教务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系部教师制订考试大纲、命题、组织文化课考试、批改试卷、登分等工作。
4.相关系部负责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评分,教务处负责监督、管理。
5.校纪委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督促检查,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报志愿办法
1.已经完成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凭本人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http://www.sxkszx.cn(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填报专业志愿。考生不得跨科类填报。
2.报志愿条件
已履行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同时还需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章程规定的相关报名条件。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按照普通高考相关要求进行。
3.志愿填报办法和要求
我校单招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申请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
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方式:线下进行
现场确认地点: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技能考试时,将资料交给监考老师。
5.现场确认报考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登录我校官网下载,填写完整,贴好高考数码照片并加盖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
②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③ 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④ 工作合同或单位证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提供)
三、考试安排
学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考生除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根据专业选拔培养要求,不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不同。
1.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
考试方式:线下进行
考试地点: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及专业能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考试科目为:8:10分考生候场
8:30分--9:30分 数学
9:50分--10:50分 英语
11:10分--12:10分 语文
2.职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为:考生13:45分候场,14:00点正式考试,分专业、分组进行。
3.面试
面试环节不计成绩,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录取。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各专业选拔培养要求,不同专业面试内容不同。
四、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它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校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五、监督机制
1.我校单独招生工作由省招生考生管理中心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接受监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坚持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守纪律。所有从事和参与单独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条例、规定,违反者,严格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