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口免试生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的考生,经审核被认定为“对口免试生”的,职业技能成绩按满分计。
序号 | 免试申报条件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选拔赛获金奖的。 |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免试; 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只认可考生在2022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前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2025年3月参加技能大赛并获奖考生除外)。 |
2 | 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的,或参加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 | |
3 | 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赛区选拔赛获金奖且在项目团队中排名前5的。 |
(二)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申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以广西2025年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为准。 |
2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3 | 退役士兵考生 | 10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加分; 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3.只认可考生在2022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前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2025年3月参加技能大赛并获奖考生除外)。 |
4 | 在国家其他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10分 |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高职对口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③获得“对口免试生”资格的考生,按照上述加分项目的“第4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三)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并申请免试、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在报名后至3月30日前获得免试条件中规定的奖项(以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可以在3月30日前按要求补充材料申请免试资格,联盟将按自治区照教育厅下达的获奖文件开展审核工作后,公布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免试资格及加分,于2025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网站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