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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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6:36:55

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合肥市环湖东路中段360号

四、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面向普通 高中

面向 中职

退役 军人

学费

备注

护理

三年

30

90


98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三年

20

20


8800


学前教育

三年

50

140


8800

师范

健身指导与管理

三年

10

50


8800


运动训练

三年

10

30


8800


广告艺术设计

三年

10

40


10800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10

40


10800


动漫设计

三年

20

80


108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20

80


12800


旅游管理

三年

10

50


88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10

30


8800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10

80

40

88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三年

20

40


8800


市场营销

三年

20

70


8800


电子商务

三年

10

80

40

8800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10

60


880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20

50


8800


工程造价

三年

20

50


8800


智能建造技术

三年

20

60


8800


风景园林设计

三年

10

30


88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三年

33

120


88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0

150


8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10

45


8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15

80


8800


汽车电子技术

三年

10

50


88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20

120


8800


汽车智能技术

三年

10

70


8800


软件技术

三年

10

46


8800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一)填报时间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徽省合格线的 考生,于2025年3月6日10:00至3月10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志   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二)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最多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2.中职毕业生:可填报最多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3.退役军人专项考生:在安排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专业中,可填报2个专业 志愿。

七、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

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 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经资格审核通过的退役军人考生,如果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免于参加文化素  质测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测试;如果报考普通计划,必须  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根据其毕业类型参加我校的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 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退役军人专项计划除外)均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 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 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 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1. 职业道德;2.心理素质;3.社会适应和人际交往能力;4.人文素养;5.科学思维 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笔试方式,总分3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

3.职业技能考试

应往届中职毕业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专 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 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采用笔试方式,总分3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按照报考我  校的第一志愿进行划分,针对不同生源群体,参加相应职业技能考试。

报考各专业须参加的职业技能考试类别表

考试类别

考试对象

考试形式

职业技能考试一

(护理类)

 

报考护理专业的中职毕业生。

 

 

 

 

 

 

 

 

 

 

 

 

线下 笔试

职业技能考试二 (教育管理类)

报考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的中职毕 业生。

职业技能考试三 (社会体育类)

报考健身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专业的中职毕业 生。

职业技能考试四 (旅游酒店类)

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的中职毕 业生。

 

职业技能考试五 (艺术设计类)

报考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专业的中职毕 业生。

职业技能考试六 (财经商贸类)

报考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的中 职毕业生。

职业技能考试七 (电商物流类)

报考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专业的 中职毕业生。

职业技能考试八 (智能建造类)

报考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智能建造技术专 业的中职毕业生。


职业技能考试九 (轨道交通类)

 

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中职毕业生。


职业技能考试十

(装备制造及新能源 类)

 

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新能源汽 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的中职毕业生。

职业技能考试十一

(计算机类)

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 术专业的中职毕业生。

4.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校考测试

主要考核对所报考专业的认知理解,以及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 面的综合素质,采用线下笔试的形式测试,总分 300 分。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2025年2月23日  上午9:00—11:30

省统考: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 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考试

退役军人专项测试

 

2025年3月15日、16日 22日、23日

校考:校本部每天9:00-16:00线下 笔试,测试办法和纪律规定等具体 要求以准考证上说明为准。

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准考证领取

1.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 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 众号。

2.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 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测试费60元/生,关注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通过“掌上校园 ”平  台完成线上缴费;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但未参加校考者,则默认放弃参加我校的校 考资格,并且不退所缴纳的测试费,学校将以流程记录作为考试确认依据。

3.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的校考,校考时间为2025年3月15、

16日和3月22、23日,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任选其中一天参加校考即可。具体安 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安徽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 众号。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考生可以在2025年3月30日9:00至16:00在学校官网查询中 心查询成绩。

(2)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2025年3月30日9:00至16:00,拨   打电话0551-65716873申请复核,学校将对提出申请的考生,进行成绩复核,并   于3月31日11:30前通过电话进行回复,复核只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逾期不再受理。

(五)入学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入学测试 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 ”规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 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 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 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有 空余计划的专业中,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 皖教秘高〔2024〕141号)和《安徽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  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4〕55号),按 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 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30%确定  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录取遵循与 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3.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1号)相关规定执行。报考退役军人专  项计划并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职业适应性 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预录取和递补预录取都遵循“志愿优先 ”原则,按照 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则须参加 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 皖教秘高〔2024〕141号)相关规定执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  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 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优先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职业技  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和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的中职学校、中 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 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报考我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填写《免试 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 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2025年3月13日前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hjjzsb@163.com(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申请材料+姓名+本 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用于资格审核。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基础上,结 合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志愿填报实际,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 向中职毕业生之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5年4月1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及递补预录取 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2025年4月8日-4月11日,预录取考生需要登录 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 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如预录取考生网上 确认后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100%完成,则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2025年4月 14日至4月15日,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 递补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递补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 格。已被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 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改委收费处备案并获批后的标准执行。收 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备案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  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 书的学校名称: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十、其他须知:

(一)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hfjjxy.edu.cn是我校相关  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 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信息,请确保 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依照《*******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 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

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5630892,举报信箱:hfjjxy@163.com;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 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校招生办公室0551-65630870/65630878。

(二)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

(三)学校网址:https://www.hfjj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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