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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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8:10:26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森林大道

四、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合计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备注

面向普 通高中

面向 中职

退役 军人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3

20

10

10

0

115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80

20

60

0

12500


建筑工程技术

3

80

20

60

0

12500


工程造价

3

85

20

60

5

12500


建设工程管理

3

80

20

60

0

125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70

20

50

0

125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175

60

110

5

125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3

125

30

90

5

12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120

30

90

0

125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90

30

60

0

125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90

30

60

0

125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

90

30

60

0

12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165

40

120

5

12500


软件技术

3

115

25

90

0

12500


数字媒体技术

3

120

40

80

0

12500


大数据技术

3

110

30

80

0

125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115

30

80

5

12500


护理

3

168

33

130

5

12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70

20

50

0

125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100

30

70

0

11500


大数据与会计

3

115

30

80

5

11500


大数据与审计

3

60

20

40

0

11500


市场营销

3

100

30

70

0

11500


电子商务

3

130

30

100

0

115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

95

30

60

5

11500


旅游管理

3

80

20

60

0

95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70

20

50

0

9500


艺术设计

3

90

30

60

0

13500


环境艺术设计

3

90

30

60

0

13500


文物修复与保护

3

20

10

10

0

11500


学前教育

3

145

40

100

5

11500

师范

社会体育

3

80

30

45

5

11500


运动健康指导

3

75

30

45

0

11500


总计

3218

918

2250

50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 2025 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 徽省合格线的考生,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10:00 至 3 月 10 日 16:00, 登录 gkbm.ahzsks.cn 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 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 3 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中职毕业生可填报 3 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所填专业需   在 1 个与自身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组 ”中。不得跨“专业组” 填报专业,凡跨“专业组 ”填报专业的,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   “专业组 ”归属,如同时填报专业服从,“专业服从志愿 ”仅在同一个“专业组”内执行。具体专业组设置如下。

 

专业组

包含专业

 

专业组一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 与审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

 

专业组二

 

学前教育、文物修复与保护、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专业组三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新能源汽车技 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专业组四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 术、数字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无人机应用技术

 

专业组五

 

护理、社会体育、运动健康指导、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七、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试评价方式。文 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 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 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填报退役 军人专项计划的退役军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 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 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 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日常生活、学习中的开放性试题考查考生的 职业倾向、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等五个方面。 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 基本职业素质,学院安排现场笔试,测试时间60 分钟,总分 400 分, 测试结束后集中阅卷评分。

3.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 技术技能测试两个模块,专业能力主要测试职业素质、心理素质、逻 辑思维等基本素质,技术技能主要测试考生的合作与协调能力、语言 理解与表达能力、基本技能等,技能测试以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划分为 财经管理、机电工程、信息技术、人文艺术、健康护理 5 类进行,具 体专业分类可参见我校后期公布的测试大纲。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 能测试两个模块采用合卷现场测试,测试总时长 60 分钟,总分 400 分。

4.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试,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 测试并须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毕业类别 ”,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 职业技能测试,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二)测试时间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备注

 

文化素质测试

2025 年 2 月 23 日 上午 9:00—11:30

省统考: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场信 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考试)

1.2025 年 3 月 15-16 日

2.2025 年 3 月 28 日

校考:测试办法和纪律规定等,具体要求以 准考证上说明为准。

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校考需缴纳考试费 60 元,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职业适应 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3 月 15 日和 16 日校考缴费时间截止 3 月 14 日 13:30;3 月 28 日校考缴费截止时间 3 月 27 日 13:30,规定期限内 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 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 〔2024〕363 号(具体缴费方式请关注学院官网)。

2.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的考生 ,在省考试 院规定 的时 间登录 g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 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缴费完成后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现 场测试。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 公众号。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学校测试成绩由我院 3 月 30 日统一公布,考生 可登录学院官网查询。

(2)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疑问,可于 3 月 31 日 13:30 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书面或电话(0551-62756988、62756999)提交 成绩复核申请,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入学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分数以省招生考试院文化素质统一考试成绩计算,语文、 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总分 300 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学院试测评计分,总分 400分。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60%

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 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文化素质成绩排序,高分录取。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 ”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 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 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 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 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 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客观题成 绩、主观题成绩,文化素质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各专业预录取情况,按最多不超过总计 划 30%的比例确定递补预录取名单,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 录取规则。

3.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军人专项计划预录取规则: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 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 ”或“ 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 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 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 业优先,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  法执行。退役军人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 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人民共 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 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和安徽省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 业生;

(2)获得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的中 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 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学校官网下载),并附相 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 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 3 月 12 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 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stu.cn)。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 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 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5 年 4 月 1 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须在 2025 年 4 月 8-11 日登 录网站 gkbm.ahzsks.cn 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结束后, 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 如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后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100%完成,则不参 加递补录取确认。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在 2025年 4 月 14-15  日登录网站 gkbm.ahzsks.cn 进行递补录取确认。(注意:已取得预 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已被我校或  其它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  确认)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 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 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省价格部门及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 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 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十、其他须知

(一)www.hfstu.cn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 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 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 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 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 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 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2756650,省考试院 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 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2756988、62756999。

(二)学校网址:www.hfs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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