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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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4:57:46

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 2025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 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东南理工职业学 院 2025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5 年普通高等 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鸭塘街道镰 刀湾路 80 号 

学校简介:学院位于贵州省凯里市,是一所以 工科为主、机电并重、理技一体、专注高技能人才 培养的全日制公办职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内风景秀丽、樱花环绕,建筑设计独具匠 心,现有校园占地面积 851.6 亩,建筑面积 20.6 万 平方米。学院秉承“笃学砺能,厚德行远”之校训, 践行“走内涵发展之路,育德技双馨之才,办人民 满意之校”的办学理念,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规模 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特色 鲜明的理工类高等职业院校。着力培养智能工程、 建筑工程、信息工程、汽车工程、艺术工程等领域 的高素质复合型理工类技术技能人才,争创高水平 的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相关 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 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全面领导学校 招生工作,统筹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计划、 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相关事宜,领导、监督招 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 项。招生就业办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组织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校纪 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 准”“十严禁”和“30 个不得”等纪律规定,确保 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 合法权益。对招生考试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 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 部令第 33 号)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程序严肃处理,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 学校妥善解决,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 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追究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 州省 2025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 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和针对退役军人等特 殊群体的“专项类”三种类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 一类报考。 

(二)报考对象 

1.高中类:参加我省 2025 年高职分类考试报 名的 2014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 毕业生。

2.中职类:参加我省 2025 年高职分类考试报 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 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 技人员。

 4.报考“民族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 生身高为 1.60 米及其以上、女生身高为 1.50 米及 其以上,不在此区间内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 需慎重填报。

5.报考“产品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无色 盲、无色弱。

 6.报考“应急救援技术”专业的考生需无口 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动作协调、身体素质强 健、心理素质良好。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流程 

1.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 的通知》(黔教发〔2024〕27 号)文件执行。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 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 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 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 同等学力)。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 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 的确认点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报名手续。 

(2)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簿、在黔务工 6 个 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 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报 名手续。 

(3)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 须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报名手续。 

(4)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应 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 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在所报考的高职(专 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报名手续。原则上由我省企 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 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报名手续。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 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收报名考试 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09:00 至 3 月 14 日 18: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 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 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填报一所院校的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2.征集志愿时间: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征集志愿时间,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 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院校招生章程参加征集,考 生可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 选项。 征集志愿录取成绩原则上使用第一轮录取时成 绩,对跨专业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职招生院校 可重新组织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2025 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 考试时间安排: 科目 日期 时间 文化综合 2025 年 3 月 1 日 上午 9:00-11:30 注:具体考点、考场等信息见准考证。

2025 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职业 适应性测试)时间安排: 中职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 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测试时间 2025 年 3 月 22 日 09:00-17:00 2025 年 3 月 22 日 09:00-17:00 注:具体考点、考场等信息见准考证。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技 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2023 届及以往高中 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成绩(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 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 证书);2024 届、2025 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 价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完成 10 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可领取高 中毕业证书)。贵州户籍考生在省外就读,返回贵 州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 定。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 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 100 分)采用面试方式(不再进行文化考试),主 要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 倾向,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请报 考我校的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http://www. qdnzjx.cn/)的相关信息。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 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全省统考,省 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和评卷。各市(州)招生考试 机构负责组织考试。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负责组 织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 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 标准》, 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 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

 3.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由学校组织 实施,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 技术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 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 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请报考我校的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http:// www.qdnzjx.cn/)的相关信息。 

4.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须知: 

(1)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艺术类)的考 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类专业职业技能适应性 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民族表演艺术) 的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职业技能适 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3)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的 考生,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报考专业,参照上述①② 要求,分别参加对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 技能测试)。 

5.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 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可 以 在 2025 年 3 月 19 日 9:00 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 21:00 登录学校官网(http://www.qdnzjx.cn/)凭本 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自行下载打印职业技能(适应 性)测试准考证。 

6.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 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 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我校组织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原则。

 2.成绩实行百分制 (1)普通高中毕业生成绩由“文化素质 + 职 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 性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 11 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 ×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 性考试 10 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 ÷10”,录取成绩满 分 100 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 40%、职业技能适 应性测试成绩占 60%。 

(2)中职毕业生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 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 分 100 分。录取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文化综合考 试成绩占 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 60%。文化综 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 绩 ÷3。 

(3)“六类人员”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以“职 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依据。 

3.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百分制总 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优 先录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 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 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 考生将予以退档。

4.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 校组织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要求按时上报省招 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5.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关于做好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执行。 

6.中职毕业生符合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 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 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的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 同或相近。 

7.对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 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 试录取。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 加 2025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公办学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 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民族表演艺术 专业学费为 4000 元 / 年,其他专业学费为 3850 元 / 年。

2.住宿费:900 元 / 年·生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10000 元 / 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年·生。 

3.学校奖助学金:学校另设校级助学金、勤 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 体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制定。 

第十四条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教 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资金及学校认定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人数,学校在每生每年 2500-5000 元范围 内自主确定,分 2-3 档进行资助。 

2.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 助:贵州省农村户籍脱贫户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 家庭),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高职学生。 免(补)学费:标准为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分两个学期发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 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理工职 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 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石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5-8502268 

学校网址:http://www.qdnzjx.cn/ 

电子邮箱:qdnlgzy_zjc@163.com 

学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鸭塘街道镰 刀湾路 80 号(邮编:5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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