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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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15:17:09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办法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近年来,学院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重大装备制造业蓬勃发展的战略机遇,创造性地确立了“体制创新,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开创了“省市共建,社会共享”的办学局面;形成了“产学结合,校企互动”的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教育惠民,服务经济”的办学成就,走出了一条高等职业教育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改革,在2009年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10年我院将进一步在四川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特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  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和监审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师等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工作。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面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  招生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  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计划400名,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四  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鉴于学前教育、市场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商务英语和旅游管理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低于1.60米的考生慎报上述专业。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竞赛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者。
(5)在艺体方面有突出特长者,或获得地市级个人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相应八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或在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者。
六 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http://www.scetc.net)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2.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综合素质面试或特长测试两项中选报一项,选择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特长测试项目。
4.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七  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的《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八 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学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秘密级。
3.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总分2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
(二)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特长测试两项,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项参加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思辨能力、沟通能力等。特长测试以考生选定的任一特长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或特长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九 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合格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到低的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4.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 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3.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 时间安排
1.2010年4月19日前,招生宣传;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2.2010年4月20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2010年4月21-22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4.2010年4月23日(截止时间18:00),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5.2010年4月24-25日文化考试和面试。24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24日下午14:00~25日面试。
6.2010年5月6日,考生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7.2010年5月8日,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8.2010年5月11日~5月1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9.2010年5月20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10.2010年7月8日-9日,被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十二 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0年7月8日-9日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 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  2655218  2655277
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1133
传真:0838-2654118
学院网址:http://www.sce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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